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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 12/22/2006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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永達94-95年「鑽石增員計畫」獎勵辦法
 
 
一、增員期間: 於94年07月1日至95年3月31日期間增員(依報聘書上之推介人為準)新人且完成報聘。
二、計績期間: 新進人員自完成報聘至95年6月30日止。
三、獎勵對象:增員期間增員「鑽石人力」之各級業務人員(不含AA、A1)。
四、鑽石人力:新進人員於計績期間須完成下列事項,始稱為「鑽石人力」:
 
(一)計績期間舉績FYC 36萬以上。
(二)計績期間能專職出勤。
(三)計績期間完成登錄。
(四)計績期間至少參加一次團隊戰鬥營訓練課程。
(五)經團隊協理副總面談合格。
 五、獎勵辦法:
  (一)各級業務人員於增員期間增員且於計績期間育成一位(含)以上「鑽石人力」,獎勵高級裸鑽一顆。如下表:
 
鑽石人力
※高級裸鑽
※ 備 註
一人
2 0分
裸鑽車工精美顏色 F 級以上淨度 VS1以上附鑑定書
二人
4 0分
三人
6 0分
四人
8 0分
五人 (含)以上
1克拉
  (二)各級業務人員,依增員且育成五位(含)以上「鑽石人力」人力多寡排名,取前六名獎勵如下。
 
名 次
※高級裸鑽
※ 備 註
第一名
8 0分
於九十五年業務大會頒獎表揚
第二名
6 0分
第三名
4 0分
第四至六名
2 0分
◎前六名鑽石人力相同時,並列處理。
六、注意事項:
 
  (一)獎勵於 95 年 8 月核實後頒發。
  (二)頒獎時,得獎人及鑽石人力須在職完成登錄。
  (三)本獎勵獎品不得折現。但得拆分多顆較小的鑽石。
  (四) 計績 期間 獎勵對象 晉升,不影響 「鑽石人力」計算 。
  (五)「鑽石獎」之獎項費用,依法併入薪資所得。
七、本辦法奉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 
         
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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