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獎勵期間: 95年7月01日至95年12月31日止,受理且承保之薪契約(不含契撤件)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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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獎勵對象: 各級業務人員本人(各級顧問除外)且須完成簽約手續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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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每月標準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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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三件(每件年繳保費12萬(含)以上,同一要保人六個月內投保多件僅計一件,共同招攬同一要保人以一件比例計算);FYC12萬(含)以上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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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獎勵方案:以月為單位,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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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獎勵期間“連續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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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第一次達到每月標準,獎勵一錢金質徽章一枚; |
| 第二次達到每月標準,再獎勵0.2克拉裸鑽一顆; |
| 第三次達到每月標準,再獎勵0.4克拉裸鑽一顆; |
| 第四次達到每月標準,再獎勵0.6克拉裸鑽一顆; |
| 第五次達到每月標準,再獎勵0.8克拉裸鑽一顆; |
第六次達到每月標準,再獎勵一克拉裸鑽一顆及ROYAL杜拜七星級帆船酋長皇宮奢華之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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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級業務人員本人(各級顧問除外),於95年7、8二個月業績及標準件數可做通算,只要7、8二個月受理且承保之新契約合計業績達FYC24萬及標準件數6件即可認定7、8二個月連續達到獎勵標準,且9月至12月仍然維持每月三件FYC12萬者,獎勵杜拜七星級帆船酋長皇宮奢華之旅團費7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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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例如A君於7、8、9月連續三個月達到每月標準,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枚、0.2及0.4 克拉裸鑽各一顆;B君於7至12月連續六個月達到每月標準,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 枚、0.2、0.4、0.6、0.8及一克拉裸鑽各一顆,及ROYAL杜拜七星級帆船酋長皇宮奢華之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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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獎勵期間“非連續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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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勵期間有任何一次中斷達到每月標準,依達成合計次數獎勵最高次數之上述次序對照裸鑽一顆。
例如C君於7、9、11三個月分別達成每月標準,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枚及0.4克拉裸 鑽一顆;D君於8、9、10、12四個月分別達成每月標準,可得獎勵金質徽章一枚及0.6 克拉裸鑽一顆。
註一:「金質徽章」以純金打造;「鑽石」為F級、淨度VVS1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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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注意事項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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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1、獎勵於業績核實後安排聯合早會頒獎表揚 。 |
2、最近一期第13個月繼續率未達86%者,暫予保留獎勵,俟競賽期間的業績於
未來第13個月繼續率達到86%時,才予補發 。 |
3、因故〈如第13個月保費繼續率未達86%〉需追回獎勵時,以公司購入價格計
價 。 |
| 4、本獎勵獎品不得折現。 |
| 5、本獎勵費用,依法列入薪資所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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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本辦法奉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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