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增員期間: |
於95年7月1日至96年5月31日期間增員(依業務人員簽約申請書上之推介人為準)新人且完成簽約手續 。 |
| 二、計績期間: |
新進人員自完成報聘至96年5月31日止,且受理業績核實至5月1次薪計入。 |
| 三、獎勵對象: |
增員期間增員「鑽石人力」之各級業務人員(不含AA、A1)。 |
| 四、鑽石人力: |
新進人員於計績期間須完成下列事項,始稱為「鑽石人力」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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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 |
計績期間舉績FYC 36萬以上。 |
| (二) |
計績期間能配合單位教育訓練及會報活動 。 |
| (三) |
計績期間完成登錄。 |
| (四) |
計績期間至少參加一次團隊戰鬥營訓練課程。 |
| (五) |
經團隊協理、副總面談合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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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獎勵辦法: |
(一) 各級業務人員於增員期間增員且於計績期間育成一位(含)
以上「鑽石人力」,獎勵高級裸鑽一顆。如下表 : |
鑽石人力 |
※高級裸鑽及永達股票 |
※ 備 註 |
一人 |
3 0分 |
裸鑽車工精美
顏色F級
淨度VVS1
附鑑定書 |
二人 |
6 0分+250股 |
三人 |
8 0分+500股 |
四人 |
1克拉+1000股 |
五人(含)以上 |
1克拉+1000股再加第二項獎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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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各級業務人員,增員且育成五位(含)以上「鑽石人力」,
再加獎勵ROYAL 杜拜七星級帆船酋長皇宮奢華之旅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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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各級業務人員增員且育成五位以上,每增加一人,加發永達
股票1000股。(股票為96年盈餘增資) |
| 六、注意事項: |
(一)獎勵於96年8月核實後頒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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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頒獎時,得獎人及鑽石人力須在職完成登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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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本獎勵獎品不得折現。但得拆分多顆較小的鑽石。 |
| |
(四)計績期間獎勵對象晉升,不影響「鑽石人力」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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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「鑽石獎」、「獎勵旅遊」之獎項費用,依法併入薪資所得 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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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 股票發放為96年盈餘轉增資之永達股票。 |
| 七、本辦法奉董事長核定後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