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一、 |
為獎勵高產能、高品質、並兼顧良好工作習慣的業務同仁,特成立本鑽石榮譽會。 |
| 二、 |
入圍資格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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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 |
各級業務人員本人,每月舉績三件(每件至少年繳12萬元)、個人壽險FYC達12萬元。 |
| (2) |
件數定義:個人壽險同一要保人僅計一件、同一要保人於不同月份投保僅計一件、共同開發同一要保人亦僅計一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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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 |
獎勵方法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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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格維持 |
會員分級 |
裸鑽獎勵 |
通融月數 |
連續 6月 |
鑽石準會員 |
0.2克拉 |
無 |
連續12月 |
鑽石正會員 |
0.4克拉 |
1月 |
連續24月 |
鑽石中級會員 |
0.6克拉 |
2月 |
連續36月 |
鑽石高級會員 |
0.8克拉 |
3月 |
連續48月 |
鑽石超級會員 |
1.0克拉 |
4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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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維持12個月鑽石超級會員 |
1.0克拉 |
4月 |
註一: |
「通融月數」指該級會員於其「會員資格維持期間」,容許未達「入圍資格」之月數。但其「會員資格維持期間」合計,平均每月仍應達三件、個人壽險FYC12萬元以上且每件至少年繳12萬元。 |
註二: |
「裸鑽」為F級、淨度VVS1之裸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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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 |
與EVERPRO榮譽會之適用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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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獲鑽石榮譽會各級會員時,得在「鑽石榮譽會」鑽石獎勵及「EVERPRO榮譽會」獎金獎勵之間,擇一領取。 |
| 五、 |
資格取消:如有下列情事者,取消其會員資格,且於一年內不予入選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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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1) |
發生違反告知義務之短期死亡案件,經保險公司寄發存證信函確定者。 |
| (2) |
保費之收取與繳交有違反保險公司之規定,經查證屬實者。 |
| (3) |
不實之招攬,影響保戶權益,經保戶提出書面控訴且查證屬實者。 |
| (4) |
其它有損公司形象與權益者。 |
| (5) |
13個月繼續率未達86﹪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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